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23-03-07
名 称: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2021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68件,下达处罚决定书56份,罚款总额776.2213万元,结案34件、执行完成42件(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件)、组织听证5次。全市共计下达责改80个,其中已整改到位72个,另8个正在整改中。处罚决定社会公开56个。全年共办理查封扣押1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件。案件办理数与上年基本持平,罚没款与上年同比增长52.6%。生态环境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执法流程、行政执法救济渠道、监督方式等事项均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授课,中心组成员发言,局全体班子成员和局务会成员参加集中学习;二是各支部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行政执法工作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双随机”执法检查、执法专项行动、交叉执法检查等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情况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了《张家界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市本级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方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实现人员全部上收,行政执法编制大幅增加,工作经费得到全额保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按照“三定”核定领导职数,进一步配齐配强中层以上骨干。各大队也调整、充实了一批综合素质高的干部进入执法队伍,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新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基本建立。通过调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架构,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生态环境统筹、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我局制定了《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应诉应辩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制度,主要从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权适用是否正确以及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应诉应辩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从事前、事中、事后对主动公开形式、内容等进行明确规定。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简易流程》,明确要求执法人员在专项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中通过“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信用张家界”“互联网+监管平台”适时同步公示相关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添置执法记录仪2台,建成笔录询问室1间,基本实现重大执法现场和案件办理全过程实时留痕、全过程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凡重大执法决定前必经案审会集体讨论研究,重点围绕法律适用条款是否精准、证据是否确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否得当等进行裁量,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二是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大力推行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完成双随机平台升级更换,厘清市、区县之间的监管区域、监管范围,分类建立抽查对象库6个,涵盖全市1040家抽查对象,动态更新5个执法人员库,严格执行年度抽查计划。共抽查企业337家。强化“互联网+监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的通知》,新认领监管事项1项,新增本级事项目录7项,完善实施清单9项,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和详实度达100%。全面启用生态环境智慧执法办案系统,依托执法系统实现执法流程式、网络化、智能化操作,并有力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规范执法等制度落实。探索以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督执法,在现有19家重点企业实施24小时自动监控的基础上,推动3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控和用电监控设施,市本级和慈利、桑植分局均配备无人机辅助执法,通过排污许可信息平台对未提交年度执行报告的2家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全面使用湖南生态环境智慧移动执法系统,从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执法流程产生的信息均录入移动执法系统。全面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建立“两库”即执法人员库和执法对象库,并从“两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制定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严格按计划对企业进行检查。全面使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年度“双随机”检查信息全部录入平台”。全面使用“信用张家界”平台,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录入平台。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透明化和公开化;四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共检查涉危险废物企业60余家次,在线监控重点排污单位29家次。全市共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2起,罚款44万元。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局法制与宣传科负责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初审,并组织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对案件进行集体审议,严格执行“查处分离”制度,杜绝办理“人情案”“关系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制定了内部科室岗位职责,明确了各科室行政执法工作职责;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将行政执法人员纳入“双随机”执法人员库,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制定了《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履职责任制度》《张家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尽职照单免责和失职照单问责制度》,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职责意识,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三是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认真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稽查。对评查和稽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纠正。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三、认真分析存在问题
一是惩戒力度还不够大。去年查办“四个配套办法案件”有13件,行刑衔接案件1件,而今年查办“四个配套办法案件”只有3件,没有行刑衔接案件,下滑幅度较大;二是执法合力尚未形成。生态环境执法体制改革“前半篇文章”基本完成,但很多工作还只是物理变化,还没有真正引起化学变化,要实现“真垂管”“真综合”还要做好“后半篇文章”。“大执法”格局尚未真正形成,部门间协调配合还不紧密,依然存在多头执法、推诿扯皮的问题;三是保障力度明显不足。执法人员不足,空编率较高,不能及时补充执法力量,难以适应当前繁重的执法任务需要。执法装备不足,企业违法手段越来越隐蔽,违法行为科技含量越来越高,但执法手段还停留在原地,缺乏现代化、信息化的执法手段和执法装备,特别是执法车辆匮乏,难以满足当前执法工作需要。区县分局执法监测能力弱,难以高质量完成污染源监测工作,不能为环境执法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较往年相比有较大进步,但在人员素质、执法能力、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2022年,我们将在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引进人才,改善执法装备等方面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着力打造生态环保执法铁军主力军。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4日
